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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滿紛 26FUN » 吹水版 »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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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...
7 W( B" ^' l! g! z- \  e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,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,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, 可疑!4 F8 }! ?6 E: i, r% B9 s( ]
12d3 發表於 2009-12-17 04:55 PM
" A# y5 v' s0 L) \( i( c# I" O( R" L) f! W6 _
yesterday, 我先至講過 , 英雄所見略同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,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,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......4 ?, ]! J" V1 F7 }  V) X
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......# M/ r: ]( J6 H4 A$ [! V0 s0 X
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,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, 真人是誰,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......
# J( {5 @' n& o. J* _3 Y. @' d, Z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,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,
# F$ y5 w' B0 I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, 當真實事情去辦......
- O/ k9 F- a3 _: B6 i( O
" F7 x: Y* f  C; `: S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,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,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......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任何人透過書寫、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( * 註)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,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,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。概括而言,誹謗分為兩類 :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(Libel) ,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,去發布誹謗性事情;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(Slander) ,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,去發布誹謗性事情。
" S. ?7 ]! D' s. w( * 註:根據誹謗法,「發布」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/ 報紙 / 雜誌。 「發布」一般是指「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」。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–––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,找到更詳盡的解釋。)  [' p2 u  I8 e2 O
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: % b- C$ G0 y! }  }/ O
  •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;
  •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;及
  •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(或公司)。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任何人透過書寫、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( * 註)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,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,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。概括而言,誹謗分為兩類 :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(Libel) ,即以書寫 ...9 w$ \. Z' v& Q1 v8 A
hamsubboy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27 PM
9 T* k$ @3 J- R4 p5 ?$ H9 _3 t
alan,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?: d3 p( w; l# V, [! A
12d3 發表於 2009-12-17 04:35 PM
8 u/ e, V/ r7 I: j
係呀!!! 2 h! F* q- a+ \: z" C! W% I+ B
多謝你記得在下!!!
; }* |' k( @" A: `7 l2 L& U好撚感動呀我!!!
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-12-17 08:33 PM 編輯 ) U5 p& L! V' T

: E! x* o4 W1 n* A( J$ G2. 在香港,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?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?
; H/ X' ^5 g( f
2 d; y9 e1 C" l7 i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(沒有陪審團)或高等法院原訟庭(可能有陪審團)展開訴訟。 註: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。
* i; y; P8 y, z' Q! i在高等法院,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。根據
《高等法院條例》第 33A 條 (香港法例第 4 章),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,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。不過,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,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,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,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。 1 U/ M* ^5 ]! n
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,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。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!!! 尋晚飲酒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,半途加入~~
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!!! 尋晚飲酒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,半途加入~~
' j. V3 \) e) s6 ^% |' Q+ s! Y  j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34 PM
. Q# ~& I/ {/ J! z9 A! u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
7 m/ u: g7 |7 M( h* f; B3 _% y
" _( b5 Q8 x) ~5 e/ `5 ^

" A% b- C7 t; P% S噢!!眼大睇過龍添,咁大句都睇唔倒,真係年紀大,眼都壞,以後點昅女?! - M1 G/ ?2 O9 _$ }! o
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,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?!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,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!同無讀 ...  O+ X3 {3 F0 w) o
衰貓 發表於 2009-12-17 02:59 PM
+ p: Y- k: \* q, B7 |; @( n
閣下所言甚是!好野!
+ t2 v2 }: l2 M& C
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, Y: S' x# V, R0 x8 |. P
Winters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35 PM
1 y8 i3 v$ U3 l: c+ v甘國武會凹水架,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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