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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滿紛 26FUN » 吹水版 »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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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...; k- t- ?2 ^3 ~8 a) e
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,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,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, 可疑!/ S% x7 s! B: g8 P! R, x
12d3 發表於 2009-12-17 04:55 PM
; G! ]" g0 S' ]5 J' y, X
4 ~, k8 K% w* _3 ~3 i
yesterday, 我先至講過 , 英雄所見略同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,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,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......
9 a. _& h1 t& w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......
2 F2 c. E$ u9 S+ J" u( G5 h, u" R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,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, 真人是誰,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......; ~' j9 B5 ^, J) g7 c' U
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,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, 2 {+ _  ]8 m* D% G% t1 Z) c
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, 當真實事情去辦......
: j  T; n+ g4 U* W2 U& z3 P; U7 A
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,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,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......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任何人透過書寫、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( * 註)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,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,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。概括而言,誹謗分為兩類 :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(Libel) ,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,去發布誹謗性事情;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(Slander) ,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,去發布誹謗性事情。
# w# W! M! m3 F" a1 g2 |3 W) k" j' b( * 註:根據誹謗法,「發布」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/ 報紙 / 雜誌。 「發布」一般是指「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」。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–––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,找到更詳盡的解釋。)6 a3 o. g7 b8 _
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:
3 c" v& \: f5 U* B0 J" X5 R6 }
  •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;
  •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;及
  •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(或公司)。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任何人透過書寫、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( * 註)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,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,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。概括而言,誹謗分為兩類 :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(Libel) ,即以書寫 ...8 V5 q" Z* l. [8 n6 o
hamsubboy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27 PM
2 K1 d" ?- k+ n4 g# }7 X! z
alan,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?
1 U) A$ T! I. ]8 z4 K! _" g' i12d3 發表於 2009-12-17 04:35 PM
8 O0 `# ?; f( s* {: ~% E
係呀!!! " X: E% V- v, d# |, F
多謝你記得在下!!! 3 Q& {" H; m( t6 _0 G2 z% _
好撚感動呀我!!!
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-12-17 08:33 PM 編輯 ' P- l. n8 H% K3 Q% ~- D. ?1 x- _: [6 m
' P& n) E8 p( c
2. 在香港,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?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?. j! S+ q( \, ^% F, @

/ n, L6 G/ F8 b" e' h# Z6 |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(沒有陪審團)或高等法院原訟庭(可能有陪審團)展開訴訟。 註: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。
! E. K7 ]. m* U1 S1 ?在高等法院,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。根據
《高等法院條例》第 33A 條 (香港法例第 4 章),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,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。不過,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,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,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,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。 $ e. \0 m! x+ C
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,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。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!!! 尋晚飲酒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,半途加入~~
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!!! 尋晚飲酒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,半途加入~~
0 E1 F7 z8 j+ h& d& g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34 PM
/ \  X/ o2 k; T% Q; r- \6 p$ f' ~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
" Q% p$ }+ G2 m- ^" G" X: [' A9 C2 _) W

& G% U6 p: q3 s3 x2 g噢!!眼大睇過龍添,咁大句都睇唔倒,真係年紀大,眼都壞,以後點昅女?! 3 i9 e* a) Y! u4 N" k7 n& i
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,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?!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,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!同無讀 ...
* G$ h3 a$ U' n& T" T* u衰貓 發表於 2009-12-17 02:59 PM
* E! ?! s4 P# ]0 U* |) i閣下所言甚是!好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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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
3 C) M8 S# a5 e% PWinters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35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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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國武會凹水架,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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