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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滿紛 26FUN » 吹水版 »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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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..., ]& ^5 Y' L9 `! ?  A
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,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,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, 可疑!% e" K5 r. x& F. `& S6 U( m/ p
12d3 發表於 2009-12-17 04:55 PM
( W( R' y, j/ b/ K, s) S+ i* a! q7 x
, K/ n# ]* N, [$ j. A* K
yesterday, 我先至講過 , 英雄所見略同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,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,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......* s$ l. _( d: q7 x/ D
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......
* X' d7 k, W, k1 w  l' m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,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, 真人是誰,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......% C/ w) r8 {% S5 |, h
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,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, $ b! V% r' u8 D8 f9 }  ?, {1 F
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, 當真實事情去辦......
  J3 d# @" p" `: w
5 `9 s5 m; A2 g! m& _( P2 r  j0 S3 `; h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,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,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......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任何人透過書寫、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( * 註)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,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,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。概括而言,誹謗分為兩類 :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(Libel) ,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,去發布誹謗性事情;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(Slander) ,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,去發布誹謗性事情。
8 a, W" c0 y: n& L( * 註:根據誹謗法,「發布」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/ 報紙 / 雜誌。 「發布」一般是指「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」。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–––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,找到更詳盡的解釋。)3 R9 r& T1 e1 L$ H
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:
$ N4 f2 ~: u& s: ^. g* e
  •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;
  •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;及
  •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(或公司)。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任何人透過書寫、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( * 註)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,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,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。概括而言,誹謗分為兩類 :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(Libel) ,即以書寫 ..." z! N8 q" @; {$ {( L6 v
hamsubboy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27 PM
6 @; a0 |' O7 C: O  z: a
alan,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?1 K& {3 J9 S: R7 T. I
12d3 發表於 2009-12-17 04:35 PM
& P, H3 h: T5 ]7 e. b( h. F係呀!!! 8 c; e4 b, G, X+ M( o0 X3 F* R: i
多謝你記得在下!!! ( G( `9 T" j0 N2 \  g& H
好撚感動呀我!!!
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-12-17 08:33 PM 編輯
, x1 L4 h* Z' X2 }& I
" i3 u3 ^) P  [7 H" m/ a2. 在香港,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?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?
* Q# \* D! f; ~9 \# m* z; |! o
+ `* ~6 y2 z# W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(沒有陪審團)或高等法院原訟庭(可能有陪審團)展開訴訟。 註: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。 & H- g9 ~0 X8 U6 e
在高等法院,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。根據
《高等法院條例》第 33A 條 (香港法例第 4 章),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,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。不過,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,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,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,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。
: c1 Z' }6 {7 B% {4 W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,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。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!!! 尋晚飲酒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,半途加入~~
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!!! 尋晚飲酒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,半途加入~~
) |* }1 @* ?* f5 X' |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34 PM
* I9 [+ i3 f4 U" a. Z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
# A  v1 d6 i( x, h5 F! I0 z' C
# O& u  G! w( i% f% }: C4 N, f: a& G2 [, {5 L* |$ s, z, Z
噢!!眼大睇過龍添,咁大句都睇唔倒,真係年紀大,眼都壞,以後點昅女?! ( c! U( a9 ]0 J& S' H. e
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,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?!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,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!同無讀 ...- J6 V* f: J- R
衰貓 發表於 2009-12-17 02:59 PM
2 U; K* R- ]! n/ x" G* W閣下所言甚是!好野!
2 Q3 Y0 ~1 o+ H# d' m( q  M3 r8 j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
! N" M# @* H& a+ \Winters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35 PM
: B! t1 e5 ?; K# s- I甘國武會凹水架,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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