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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7-1-14 11:54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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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
  8 K, Q4 H Y4 `5 D9 G8 i6 y, X
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
3 I$ c% Z s, C4 N B- U k* i% b, w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; K/ `& h; _5 U" w% ~! F
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4 G! ^5 h" Q ^6 _(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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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 E+ f" n1 y! ?# r) }4 C: X) E. `& w4 }
【 本 報 訊 】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,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% p/ P7 r' q5 T* E
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,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,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. D: q1 n$ y3 G, i. G8 U
年 後 ,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, 兩 年 後 更 向 ( e2 _! Q A0 ^5 J, Q% }( L' m! z) ^) y4 y( @
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,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,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0 ?8 b2 H/ c2 C: F5 _
性 奴 。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,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
. n' i: [, \- x; N' R家 ,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,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, 案 件 才 3 [$ j7 ~ W0 k# [7 a
告 曝 光 ,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, 6 D5 ` u7 \& I. h
被 警 方 拘 控 ,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。 記 者 : 陳
" K# y" H- a4 ]8 ~詠 詩( p3 N$ @ f, u7 W- n( w/ c/ S- M
, C3 w: N% L; U& h6 \4 y
+ P! u2 B! @! t2 z# X! T$ E, q- c; t- J4 J6 E4 k) n# i
9 A, h* j( ? W* U: f+ M% b1 ^' I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, 控 方 案 情 指 , 兩 兄 3 s$ V& C* g3 x. f7 M! y+ I3 m
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
( Q$ G, W' z! g* v9 b8 [" P5 Q南 寓 所 同 住 ,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, 亦 喚 他 作 父 , 雞 姦 疑 " O$ t0 i' x: v8 d$ `. K. @7 [$ y
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, 持 續 至 2006 年 ,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
0 U+ a9 r* z) `+ D! ~所 內 。
# w2 w/ } l1 h) w. b# v0 W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,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,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, o/ j7 e- S% c6 f/ \
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、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
! ~8 Y1 q3 M- l項 罪 名 ( 見 表 ) 。 根 據 《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》 ,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& v8 i8 i1 n5 Z: Q$ D1 `9 Z1 H
公 訴 程 序 定 罪 ,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。$ a! J( s: S. K. D
& J4 V) [" F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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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V; R9 ~' W, G! c# G2 H
8 N! R* M& @4 W; ^7 g1 k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6 x1 T1 |9 Z, F8 n+ d9 Q9 A# l
1 D, \ ~6 H9 L
於 昨 日 提 堂 中 ,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, 控 方 也 要 向 律
1 a7 j2 a* t# h2 S+ m4 }8 d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,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, 故
* `1 k/ B0 V9 [: |% `" U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,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, 下 月 9 + }6 R5 v! Y9 ?2 [# N
日 再 提 訊 。
: J5 x5 ], m" M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,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, 1 d5 _* u+ }( p- [3 \6 T5 o6 E
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,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, 兩 名 事 + U3 E7 [' e3 I7 k+ S
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, 兩 人 為 同 事 , 她 正 準 備 跟 丈
6 ~. P$ U% |: m: x& t夫 離 婚 ,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, 一 家 三 口
- e( y( d. M( q5 h7 H1 |, W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,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。; B# B% R& g) P/ E' E* h% w" B
控 方 指 ,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, 由 事 主 兄 妹 & s5 E4 h3 v# F
年 幼 開 始 ,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, 兄 妹 倆
" e# \8 f- |/ Y$ {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,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, 誘 ( @8 P' X2 {$ S2 o; `1 d
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,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, 除 & d( F7 ~8 X: s; N( x' l& F% ]* p
了 雞 姦 外 , 還 被 強 姦 。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,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; A- @& _$ f, L% T
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, 案 件 才 曝 光 ,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. P; x& Y: `, @4 u5 {3 i( o
手 調 查 。, n8 Z! Z8 ?: g' F- Y6 @8 U& P
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,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
# ]% M' ]: v) J+ l j' Z7 歲 至 14 歲 ,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: s+ o; X+ J1 h- I
次 ;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,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+ Y: s# c& q) ^$ j9 f( W' j2 u
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,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; 第 三 項
, O0 L7 \2 |$ y/ u' R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, 女 事 主 約 14 、 15
! F9 G6 d* y) ?/ ]- r+ z4 I) Z歲 ,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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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u: c. [9 b- h! N1 i( H# M
; c- [. d1 Q) @/ Z* E
. A. b: r: K+ U) v* ^4 Z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6 v" x" R) u, z5 s3 b
9 e2 l! t7 U/ v/ b! u; p2 {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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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k4 V2 n5 p/ i* }9 j0 V+ e: f
; a! n& b: g4 W9 ~7 H
: }, O9 w+ J: V8 W9 K7 j2 T 控 方 續 指 ,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, 女 事 主
0 q, f0 M9 C# E6 a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,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
- X/ n+ J! ]0 j" `3 Z4 F後 ,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,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。
w7 G& t7 @% }# L( k9 u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, 但 % Z2 g6 }4 v5 s+ ^1 q+ d- y
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,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, 又 曾 在 % f5 q7 L4 P: W) C9 Y( x1 e
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,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, 當 女 事 主
5 E f1 N( T, p8 a0 x) c. S0 ?' ~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,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。
$ v( e7 m. e- ?5 t 案 件 編 號 : KCCC393/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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