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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時事] 隨處亂「放屁」有罪? 

本帖最後由 toy739toy 於 2011-2-7 11:45 PM 編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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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洲國家「馬拉威」為了促進社會文明運動,打算立法禁止在公共場所放屁,引起司法界兩大高官爭論,據報導,該國國會已經把「是否可在公共場所放屁」的法案,列入辯論議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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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拉威司法部長喬治沙蓬達向媒體證實,有關該國政府準備立法禁止在公共場所放屁的報導確有其事,他說,議會辯論這一立法草案是政府促進社會文明運動的一部分,禁止在公共場所放屁和禁止在公共場所大小便是同樣的性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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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項法案指出,如果任何人影響到空氣品質,進而有損害公眾健康的可能,便應該被視為是「犯罪」。支持限制場所放屁的司法部長表示,人們如果想放屁,就應該去廁所,想放就放,讓不想聞臭氣的人該怎麼辦?BBC在當地的記者說,馬拉威老百姓現在很疑惑,不知這一法令會怎麼執行,他們在肚子漲氣時將怎樣控制,才能避免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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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網址:  隨處亂「放屁」有罪? 非洲國家國會大辯論 | 新奇新聞 |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02/07/11623-2687078.htm#ixzz1DHvlyqCa& W0 ^' K  w% q0 J1 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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