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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7-1-14 11:54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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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
  * _ J+ A% R% I# R/ `, ~) \
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
2 b/ {( F! f# n( S" s. F7 R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
8 m& U7 I8 a& s1 q6 D- G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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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~5 i6 b' ^% k7 y# U7 B1 K# w u7 ]+ X5 v
【 本 報 訊 】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,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Q; n c- E3 ^
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,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,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5 r# [! o( y/ g7 M1 F2 A% }
年 後 ,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, 兩 年 後 更 向 % m/ R& c: V2 t) t& O& x, \- L
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,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, 兄 妹 倆 慘 淪 為
0 L$ S/ R8 B" B" H1 W& S& k& V性 奴 。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,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, d8 I6 S# v$ i5 h5 ^* o$ A
家 ,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,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, 案 件 才 ( e( M5 |% a) W- J5 ~$ Q
告 曝 光 ,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,
4 d: B7 B% Z* T. d) F5 o7 [* O被 警 方 拘 控 ,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。 記 者 : 陳 5 @) Q& r# W' v: p( t! z3 |6 T
詠 詩* O3 ]0 s$ Z9 q
5 M4 p9 |" W" E6 v8 v! s
: Z0 E4 E, }4 {% ^
. m8 Z! a1 B# o3 X+ u8 _! a" H1 f* t, G% {
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, 控 方 案 情 指 , 兩 兄 4 E* y7 [* T4 { q( R/ l) k
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$ U1 c$ F1 ~9 g/ X( y3 B
南 寓 所 同 住 ,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, 亦 喚 他 作 父 , 雞 姦 疑 : j6 ]. \- \ p
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, 持 續 至 2006 年 ,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+ l4 ]) N; o V4 y
所 內 。, W" q, `" z+ r
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,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,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2 r4 g# P- J0 h- C& s
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、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7 M; h2 `- O) L/ T6 I
項 罪 名 ( 見 表 ) 。 根 據 《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》 ,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) N. E. [# Z) M
公 訴 程 序 定 罪 ,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。
1 ]+ v) O9 m/ G
6 q. H8 F3 D+ m) W! S3 B( k2 s5 X+ r# f
' B# l6 d2 h# O8 @% ^4 N6 z$ P1 u
; z! ^9 r# [- `, [0 l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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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B0 }5 \1 h# G6 n9 V6 b0 Q9 Q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,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, 控 方 也 要 向 律
* V& @" {# J% K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,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, 故 . q$ {4 I- h# U
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,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, 下 月 9
" q. I" J5 c3 A. A3 B( f# Q$ X日 再 提 訊 。
6 L' w2 C2 f. ?! @- U1 ~2 g$ c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,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, 8 B# H. b& ^" E* T$ t
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,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, 兩 名 事 ! B& s0 k' y8 ]# ~1 ]' q
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, 兩 人 為 同 事 ,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4 j2 |( a' `) \ R+ X; T) E
夫 離 婚 ,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, 一 家 三 口 % y/ X/ O! s5 O# ~" }7 _) K7 J* ^8 X1 q
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,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。2 E/ ~: [! I% } x h% E! c* y8 V( ]
控 方 指 ,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, 由 事 主 兄 妹
8 ~9 V5 Y" b9 r1 i3 ^# L4 f年 幼 開 始 ,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, 兄 妹 倆
, A- e$ k& |1 w' |* n: i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,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, 誘
3 p( ]2 H8 r$ o3 s# V2 p% |* w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,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, 除 2 ~( J- G% w( A
了 雞 姦 外 , 還 被 強 姦 。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,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
. o9 E1 q3 c5 ?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, 案 件 才 曝 光 ,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
- {, D4 Y( k N/ K9 T) u; i! D手 調 查 。3 z8 h: _* H; F" k g) S
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,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
5 h. m& Z z( H/ u2 G7 A3 N7 歲 至 14 歲 ,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% _; d# Y* q, l- F
次 ;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,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
& g0 o% e, q9 m) }5 ]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,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; 第 三 項
! G- r0 u" S8 S* A4 F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, 女 事 主 約 14 、 15
5 z4 `2 Q5 [# n, R& s歲 ,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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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j9 T7 z( L6 n7 h; g2 a
$ w' W+ O) z2 w% p) `* F) o3 B' x: ]- K+ Z
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' T o) [4 x U( O; |* N
; G2 B' s9 [8 G+ N( F. A* C5 i D+ _( E+ B; o$ c
\; `( m4 a$ b
& L p1 |3 [ Z* E' g0 l+ q; w/ X
0 L& E5 w8 B. @) l 控 方 續 指 ,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, 女 事 主 7 J, E. B3 s: z6 I& q9 t
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,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0 j: |+ c0 T7 W% G& O0 ^# S( H& Y1 |
後 ,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,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。
* J% z1 t- f0 ~8 G- v3 u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, 但
& r& g1 [: |% y. N" l& D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,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, 又 曾 在 # D7 F- V6 z/ O, R. f1 X3 A
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,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, 當 女 事 主
' p/ s4 Y8 |! l0 t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,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。& W" d2 c. L- L/ |6 |' Q- @2 z: r! u8 x
案 件 編 號 : KCCC393/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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