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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滿紛 26FUN » 吹水版 »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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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...
& }9 [" w6 Z1 y7 K! g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,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,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, 可疑!
. x! _; N: t7 g" f- ^# U12d3 發表於 2009-12-17 04:55 PM
2 [% a8 N9 J( t2 P5 I; v2 v7 T
  u; M3 S8 L; _, l3 {
yesterday, 我先至講過 , 英雄所見略同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,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,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......9 `# V& K* ~- `6 [' G0 B
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......
6 x% D  t4 M4 E& |$ k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,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, 真人是誰,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......
2 M% N$ B- A8 Z' h0 I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,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,
! ]& U) t3 `' B  k, d8 U) G$ x. f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, 當真實事情去辦......
' G9 k" C7 r3 V) S9 V+ n; m+ X3 i% I& D6 `1 l* U; a# A
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,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,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......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任何人透過書寫、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( * 註)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,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,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。概括而言,誹謗分為兩類 :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(Libel) ,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,去發布誹謗性事情;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(Slander) ,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,去發布誹謗性事情。 5 a$ C# O) @, ?' u8 \
( * 註:根據誹謗法,「發布」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/ 報紙 / 雜誌。 「發布」一般是指「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」。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–––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,找到更詳盡的解釋。)
& L3 m1 d$ w# l  o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:
: w& t# {* A5 e. x) t9 p
  •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;
  •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;及
  •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(或公司)。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任何人透過書寫、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( * 註)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,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,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。概括而言,誹謗分為兩類 :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(Libel) ,即以書寫 ...
4 f: W0 e# I1 \- dhamsubboy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27 PM
& h# o4 G: H9 H9 x) P2 H& x4 E
alan,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?& e' I" X5 A/ c, {! m. i  p
12d3 發表於 2009-12-17 04:35 PM
, g( O. `, g- Q" v: ^. b
係呀!!!
+ P5 @/ G( {% i  z  l4 z! F+ L多謝你記得在下!!!
+ D7 g8 n2 {' d+ y8 j# i好撚感動呀我!!!
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-12-17 08:33 PM 編輯 ; V* Q/ {8 q" g' I; s
% Z- H, d9 b$ N- e$ z" V; V9 M
2. 在香港,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?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?% N0 W" i) ?6 L
- G$ E9 N, ?+ u: M: b. S
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(沒有陪審團)或高等法院原訟庭(可能有陪審團)展開訴訟。 註: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。
- C' d$ W0 Z5 d1 G# Q在高等法院,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。根據
《高等法院條例》第 33A 條 (香港法例第 4 章),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,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。不過,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,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,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,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。
: U, ?/ C* \2 E# f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,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。
慢 慢 來 , 一 步 步 來 ,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,
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,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,
一 定 會 成 功 。
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!!! 尋晚飲酒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,半途加入~~
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!!! 尋晚飲酒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,半途加入~~. e* n, T4 [6 A
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34 PM
9 z6 z/ f5 u. K0 Z  {/ g. T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
; q, _3 U5 q0 K$ K: V& Z, y
! ]/ [+ L2 g( R4 Q1 v: Y* n
6 a" v, u2 }$ j( E  k' y, T9 Z5 ?2 K噢!!眼大睇過龍添,咁大句都睇唔倒,真係年紀大,眼都壞,以後點昅女?!
, f) K+ W+ m; f+ Y/ [7 P& u/ ~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,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?!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,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!同無讀 ...9 k: g" d5 ^2 B3 |; P
衰貓 發表於 2009-12-17 02:59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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閣下所言甚是!好野!
6 d3 {8 o' }; a1 p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
9 N! j7 R0 X9 G) R& J! Q9 ], L6 }Winters 發表於 2009-12-17 08:35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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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國武會凹水架,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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