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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7-1-14 11:54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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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
  
$ v" M, @5 q7 H$ E6 ^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
8 z, p' a9 h. n5 {3 i( q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
6 k8 C- n- d5 K& n3 [! T, O# T8 Q q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% M! F" m8 C+ ^* m
- X) K% M7 Z" v+ ]0 Q1 J, c% j/ |% b8 Z. w
【 本 報 訊 】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,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
! [" _% b* D+ i; x; L. t7 \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,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,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
) t v- i% m4 \* Y年 後 ,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, 兩 年 後 更 向
. z. p& Y- W3 I# h$ O) o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,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,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; J# k0 i9 r6 f4 z+ \: j1 U
性 奴 。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,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
2 w/ D- n$ T- [$ n5 `家 ,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,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, 案 件 才
5 q" W4 a+ q# a+ C+ q) I1 C1 M# C告 曝 光 ,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, % k0 `( c2 `% I9 R$ G0 C% G3 T* p* |
被 警 方 拘 控 ,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。 記 者 : 陳
, ?, D I- b& [. N1 n& @, r- m* A$ Q詠 詩
: y! H8 V6 r- o; W; o* z2 h
9 w5 i( I/ D0 w% q1 n5 p7 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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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( ^( D2 t d3 W; a5 u1 u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, 控 方 案 情 指 , 兩 兄 % R8 w& B* D7 G" w. X; h
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
+ V0 S$ P4 ?/ J南 寓 所 同 住 ,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, 亦 喚 他 作 父 , 雞 姦 疑 ) F* b% Y z- z: |2 C
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, 持 續 至 2006 年 ,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
4 h' F8 V1 Q1 k& ?所 內 。
4 @: o' n) q. A R( P, }2 q7 }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,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,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
6 j$ g# K( Z$ Y ~ L4 f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、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" ~+ t: |2 i: ?$ K/ ] n
項 罪 名 ( 見 表 ) 。 根 據 《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》 ,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8 \4 t2 O9 G) y6 C
公 訴 程 序 定 罪 ,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。
* k: a5 O8 G' ^5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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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n; M3 U8 u0 m9 t, t
- `* B# S5 d- a2 _- f2 d4 m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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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O# Q9 H( b3 k2 V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,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, 控 方 也 要 向 律
$ E- q o `; _" c% }4 S0 {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,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, 故
* z% S4 j0 {* X/ z' q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,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, 下 月 9
- k8 J) _$ t4 K$ C& ]9 C( o e日 再 提 訊 。% S% |; Y$ {/ f* Z5 a( w* u! w/ B6 i& F
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,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, + G( B. a. Y( R
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,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, 兩 名 事 & e8 T. G0 s" ]3 r6 ^. r. d
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, 兩 人 為 同 事 ,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5 u. k% o5 l Q H9 v
夫 離 婚 ,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, 一 家 三 口
" x: F- E0 l/ @" J' D" t t1 h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,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。
L2 b3 Y% ^5 K$ X8 E/ e 控 方 指 ,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, 由 事 主 兄 妹 ! P2 D6 @% ]2 X- Q
年 幼 開 始 ,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, 兄 妹 倆
; {1 F8 z: U8 O/ G c9 t. [1 ^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,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, 誘
e; B( d' x! A y: S q `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,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, 除
6 G2 p, l' T& L, Q$ {5 Y2 S了 雞 姦 外 , 還 被 強 姦 。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,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
+ J6 v \9 c" n2 W3 [: Y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, 案 件 才 曝 光 ,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
/ \/ g2 w/ }& I4 a4 s$ B9 C) E% I) S手 調 查 。
5 Z M3 }; g/ Z( G; m7 u0 S3 m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,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
( x; a+ p4 Z2 w5 W( H! N7 歲 至 14 歲 ,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
1 [" e% v# {4 {) \$ W次 ;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,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
+ p, n( N* n3 t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,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; 第 三 項
6 V, K1 [2 i& l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, 女 事 主 約 14 、 15
2 i$ P. R! [: e7 i0 N) Q歲 ,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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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e% S3 Y5 O# F! {3 [1 X) E I ]2 h
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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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n; X; g* z9 H& c4 Q$ B! v* _2 f# S% w# Z4 ~9 G
9 {( V) `9 v. Z
; [6 Y$ B R G 控 方 續 指 ,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, 女 事 主
9 l2 w) ]2 w: D! R/ E) u( M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,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
0 f" X* @3 K6 S& Y: ?4 i- t6 b/ @後 ,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,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。
: H# J1 j7 ]# @! |7 k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, 但
, ]6 u, W4 k$ S6 F5 x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,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, 又 曾 在
% n* ~% H0 l8 J8 `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,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, 當 女 事 主
* u2 b. L' C* L) n0 @5 h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,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。 N N7 r' I6 r0 q s, x1 Z
案 件 編 號 : KCCC393/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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