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新主題 | 舊主題>>
娛樂滿紛 26FUN » 吹水版 » 陳碧鏵應否坐牢?
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陳碧鏵應否坐牢?

佢將我地D個人資料賣俾其他公司賺錢, 完全冇通知我地, 係咪應該受到徵罰呢??
1

評分次數

  • d228216

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0-7-27 09:22 AM 編輯
) ?* F. ~% g" D+ ]5 o" g6 ?
$ w7 o: q1 g0 ~; U/ ?# V雖然此事八達通公司一定係唔啱, 但是出賣極只不過係姓名、年齡、收入(我相信10個有9個亂填)、興趣......等,& a$ u" ~- w6 {, s
請問是否真的對卡主搆成嚴重騷擾呢? 我看未必!!!1 Z& _' A0 \9 N* ^" Q, j
不過, 經過傳媒無限放大, 再加上一眾低智商的愚民炒作, 就變成今日像十惡不赦、誅連九族的大壞事;& I, Q) T# i1 ?" O
資本主義就是這樣的, 營商的就是要每分每秒想著賺錢的主意, 只要貨真價實、公平交易, 其他都是屁大的小事;
, @, h8 j: B" @) {; [& C* Y5 C首先申報利益, 本人有用八達通服務, 但是並沒有參加甚麼「日日賞」的玩意, 所以本人的資料並沒有像230萬貪小便宜的人般被出賣;
: U( F6 b, Z. C2 p# d俗語說: 「便宜莫貪」, 既然便宜貪了, 付出少少, 其實亦理所當然, 天下哪有不勞而獲的好事情?: V/ l/ L& s2 m7 N- T
如果不想所謂私隱被繼續出賣, 請盡快退出甚麼「日日賞」便宜行列或放棄使用八達通服務, 不要再做「又食又罵」的事情。
1

評分次數

  • d228216

從沒通知事主下就公開資料一定係八達通公司既錯....) U4 U5 x; P. V
而且公報既資料可以係電話,地址等等....雖然可能唔對事主有好大的滋擾) e  v! l# ~2 z% o9 l- R0 n  O
但係出賣左無論係事主邊方面既資料都係錯既...所以我認為呢件事絕對係八達通公司要承擔責任+ X: d1 `3 L1 _; h! k7 Z, Z5 V
坐唔坐就唔知啦...都係睇下點法律係點(本人對法律認識唔深)
1

評分次數

  • d228216

似乎不重要,對客戶未必影響大﹖又未必!因好多事都係被透露了資料才讓人有機向一些單純、危險意識低、白痴、或低能的人做成無法估計的損失或傷害咯…我家就因為有一位危險意識低的人受損失,本來少少損失不成問題,但就因為少少損失導致他被我家人鬧到好激動致機乎自殺…而且佢好委屈係受騙…那sale一打來就話叫佢估他是誰,估估吓他就無了那種生疏感,跟住sale同佢傾一大輪計及對他講話不是sell 他,只是答謝他才送番d禮物給他,跟住仲騙他話有佢的資料,只是再攞佢的信用咭確認號碼啫,於是他信以為真就再講多次個信用號碼給sale聽,sale攞左後,就話雖然不收費用,但收手續費好平,只是收$139元手續費啫,不過是要每個月收,仲要起碼收足一年…聽到係咪好鬼激氣呢﹖本來你地可以講鬼叫佢死蠢和貪小更宜咩﹖但可以講佢不是這種人,他只是心地單純而防不勝防,亦只是真的無諗過sale利用有他資料而咁樣欺騙佢……我們一家聽到都好鬼激氣…那個sale用呢種不良手法去騙人…當然我地只有搵消委會解決啦…好彩最終都解決了,但不能將那個sale成之於法真有不甘,不甘心是不想那個sale繼續欺騙更多人啫…騙他一年只是1000幾元叫做有良心…萬一再騙更多的話叫那些無錢的人如何承擔呢﹖所以若不加以重罰就遺害更大…
1

評分次數

  • d228216

莫理窮與富,相識就是緣!
泛泛友誼情,緣來就是朋!
似乎不重要,對客戶未必影響大﹖又未必!因好多事都係被透露了資料才讓人有機向一些單純、危險意識低、白痴、或低能的人做成無法估計的損失或傷害咯…我家就因為有一位危險意識低的人受損失,本來少少損失不成問題, .... V5 U/ k. I* M2 j
goodnicelady 發表於 2010-7-27 12:07 PM
  a- G1 L( S4 E, I: y2 ]$ i
聽完妳個故事, 我只能回應一句: "有d人天生就係俾人呃, 有d人就天生呃人", 故事中嘅主角就算呢次唔俾人呃, 遲早都喈嘢;3 P8 f4 Q: L# E
呢個世界冇公義, 只有強弱之分, 唔係我吹水, 我就好少俾人呃, 就算咁唔好彩俾人呃咗, 只有慨嘆技不如人, 下次醒目d;7 D- z) k. p  {2 I# ?
人蠢冇藥醫, 加埋貪小便宜更加冇藥醫, 唔關單純同意識低回事!!!
1

評分次數

  • d228216

$ D3 [1 |/ H0 f4 R6 i# t. x4 H$ X+ d
聽完妳個故事, 我只能回應一句: "有d人天生就係俾人呃, 有d人就天生呃人", 故事中嘅主角就算呢次唔俾人呃, 遲早都喈嘢;4 C! {5 z2 A- `
呢個世界冇公義, 只有強弱之分, 唔係我吹水, 我就好少俾人呃, 就算咁唔好彩俾人呃咗, 只有慨 ..., t2 D+ s5 z; S* `! ^
打狗棒 發表於 2010-7-27 12:20 PM
你講既係好有道理!事實有些人成日被人騙!但如他們資料不被人濫用,他們都無咁多機會被人騙…騙錢事少…一些無知婦孺被誘出來…真不敢想像…對此我地係咪有需要將這個可能受害情況減致最低呢﹖身香港人怎可以有法不依,若個人受騙可以話自己攞黎!但因由有關不應發生的事而引伸出來的事係咪相關人仕要負責呢﹖我們不能話那些弱能、白痴…等抵死就抺殺我們可以防治的事呢﹖也不能話有些比起這事更大的問題就置諸不重視呢﹖政不能完善是必要時間改,但凡事都要從這能改之的所謂不比政事重要的事做起的!否則世界大亂…所謂事小不能正,那大事如政改又豈起正呢﹖
1

評分次數

莫理窮與富,相識就是緣!
泛泛友誼情,緣來就是朋!
雖然此事八達通公司一定係唔啱, 但是出賣極只不過係姓名、年齡、收入(我相信10個有9個亂填)、興趣......等,( u! i$ S  d2 Z+ i7 g* R9 W
請問是否真的對卡主搆成嚴重騷擾呢? 我看未必!!!
2 V4 ^- y( v/ t' h不過, 經過傳媒無限放大, 再加上一眾低智商的愚民炒作,  ...
2 ]/ f" f; |/ m# ^: x! p: R打狗棒 發表於 2010-7-27 09:20 AM
5 I( f: [$ ^$ T8 {, P8 U8 L

6 }! U. u9 Z. N) \) S0 W3 W# N3 J+ [5 [9 k4 h5 r6 R
打咁多字做乜?4 x% n% V3 e8 j, W) P5 E1 m
你所講不外乎:
0 y, ^0 M  A5 o8 V9 e$ N( ]1)貪字得個貧, G' q3 N* W7 Q9 o4 ?2 h! Z
2)法律面前,窮人含撚
1

評分次數

  • d228216

其實香港人太大驚少怪吧?
+ Y' b& l$ m. ?4 b4 S& _無疑八達通取巧有d唔啱,但除左電話推銷滋擾之外,有幾多實際損失?. }$ o: l; o. F5 _6 {" M8 w
相比損失,買層樓幾百萬被地產商呃呎,大家就好像習以為常,雞皮蒜皮的事就當成世界末日。 + ?# W3 D3 W4 [/ r0 F; M
' D7 G/ U1 V! X% L4 |7 |; D' b
再講,邊個叫你貪儲分?申請日日賞要填個人資料,那一刻就應察覺有問題。
& ?% Q8 h2 P9 n, {
4 P- E" h- p+ _6 M4 F我有八達通,但從無申請日日賞儲分,亦從來唔會用信用卡增值,
+ ^4 E. A  `1 \8 t0 g/ e! w因為信佢唔過,相信佢個資料庫無我任何資料。
1

評分次數

  • d228216

其實香港人太大驚少怪吧?
& ^" S& K& ], _1 T* f* ?0 B4 N無疑八達通取巧有d唔啱,但除左電話推銷滋擾之外,有幾多實際損失?+ b" b6 i3 H7 c! u
相比損失,買層樓幾百萬被地產商呃呎,大家就好像習以為常,雞皮蒜皮的事就當成世界末日。 : B7 @9 Z" v, c4 n0 L9 {
9 Z: Z8 n8 Z5 W
再講,邊個叫你 ...
+ R2 v7 O+ w) J$ C% i+ S$ b- oandyho 發表於 2010-7-27 02:28 PM
. v) @/ P; m) p: b8 ^  |' A0 m2 ]  c. i# V8 }/ k- [0 W1 ^
沒錯...香港人實在太大驚少怪....
. m! n) G- A& ?八卡公司同市民其實都係互相利用.., V' S. H! @6 N6 n$ x% m
姐係市民拎優惠...公司就搵你地錢# ~6 ~, M$ b3 G6 a
當某一方面失去平衡...就大家罵黎罵去* V( b& T/ D& g6 X8 m/ C
只能說無奸不成商...唔應該信佢地d優惠
其實八達通的成立,不就是售賣客戶的資料嗎? 我一直確信是!
# f9 k" v0 p5 t* p5 e+ T  Z) F* R6 ]8 \" _2 D! E% H
為達到八達通咭運作, 鐵路公司要加設增值機, 客戶中心員工也要增加工作量, 巴士,小巴, 商鋪也要裝機來收錢; 又不似visa般具有貸款額, 收利息來賺錢. 站在商業角度, 根本是增加了無謂的成本, 而無法增加收入渠道.( q4 T8 k1 B1 {! G! l  W; X: S8 r
還有一點是, 八達通咭為什麼會載有個人資料? 除了分辨學生/長者外, 八達通咭根本不需要個人資料便能夠使用, 而處理這些個人資料/紀錄便耗損了人力物力. ' S. i# T0 a$ C  u, \7 \
售賣資料其實很合理!
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<<新主題 | 舊主題>>
娛樂滿紛 26FUN » 吹水版 » 陳碧鏵應否坐牢?

重要聲明:26fun.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。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26fun.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。26fun.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。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