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捲嬰車司機認故意殺人

捲嬰車司機認故意殺人 家屬以德報怨:不願見他判死
% g3 W8 }3 S& [  {2 L6 k+ p(明報)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0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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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s5 y0 C2 }0 p. _( Y: O【明報專訊】本港貨櫃車今年4月在[url=]深圳5 T+ e8 z, X8 k. [% m  D2 x
[/url]撞傷女子及捲走嬰兒車釀成子死母重傷一案,涉案香港司機昨在深圳被起訴故意殺人罪,起訴書揭露冷血司機目擊活生生嬰兒卡在車底嬰兒車內,不但無理會,反而加速駛離現場,更多次扭軚企圖拋甩嬰兒車,嬰兒最後墮地被多輛車輾剩少許肉碎。被告初步認罪,押後宣判。傷心欲絕的男嬰家人聽審後以德報怨稱﹕「希望他不要被判死刑。」& R7 X5 m6 T/ M0 W7 ?
嬰墮地被輾 剩少許肉碎
2 F2 G- ^: G) O2 p/ i4 y( H: [被輾斃3月大男嬰名叫周孟麟,警方在距現場1公里塘朗山隧道內找到4両重嬰孩肉塊,核對嬰兒車上布墊和布沙路車禍現場血漬,再與男嬰父母DNA核對後,確認男嬰身分。臉容憔悴的男嬰父母、祖父母及伯父昨晨互相攙扶到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聽審,各人均表示,雖然司機明顯故意殺小麟兒,但不願意看到他被判死刑。) ^& c7 R# Q( p- o5 Q
肇事的32歲司機梁冠彪,是香港一間運輸公司的司機,有藏有違禁武器等案底,昨日有十名親友到法院。因案件嚴重,法院邀請十多名深圳市[url=]人大代表
# H* q  Q4 Y, o. ]5 B[/url]到場旁聽,其中一名女人大代表黃翔表示,開庭時被告態度良好,主動向男嬰家人道歉,並賠償21萬元,她相信法院不會判他死刑。1 U, k  g- k! f* U' U
直接間接殺人 判刑差距大
0 l# |! S7 G' k代表周家的律師史聞紅表示,被告在法院上承認車禍罪名,但否認直接殺人罪,相信因為直接及間接殺人兩罪的判刑差太多,前者可判死刑,後者最高判無期徒刑。辯護律師應會為被告求情,希望法院能以間接殺人罪名來判刑。8 `& W; Q! ?& o2 \5 H. c1 Q
起訴書首披露,梁冠彪今年4月25日清晨駕駛掛有中港車牌大貨車,在龍崗布沙路南灣錦航酒店路段時,因打瞌睡,右車頭撞及路邊低壆後,再撞傷路邊女子黎雲,載有3月大兒子的嬰兒車卡在貨車車頭。目擊者稱司機沒有停下,繼續前行。
3 ~; O! a4 ~9 |$ @& [+ ^& l- t; ?S形行車 圖擺甩嬰車
$ \7 v, f6 Y2 K後來,貨車駛至布沙路匯佳百貨路段燈位時,多名目擊者告知梁,說車底拖掛著一輛嬰兒車,車上嬰兒手腳仍在活動,還有流血。有人稱梁冠彪曾下車彎腰察看,確認後漠然起身,其間車底傳來嬰兒悽慘的嚎哭聲,梁無動於中,駕駛貨車逃逸。
$ E, {4 e, s9 c2 g7 K其後,梁又以左右擺動S形來行駛,企圖將車底嬰兒車及嬰兒甩掉。一名特意來聽審的深圳律師表示,起訴書以上的描述都證明司機是知道卡著內有嬰兒的嬰兒車,但相信法院判刑時,亦會考慮司機是自行投案。
" _6 z/ F$ y+ n& m1 K6 m明報記者 黃雄 深圳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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