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捲嬰車司機認故意殺人

捲嬰車司機認故意殺人 家屬以德報怨:不願見他判死; k: Y$ d! `- L  U2 g) i1 H8 p  U
(明報)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05:103 @6 l7 h& H7 o  f. O* v

: E: I+ s" z% N/ a7 e/ z【明報專訊】本港貨櫃車今年4月在[url=]深圳7 h, s5 W: D: I6 R0 d  ?
[/url]撞傷女子及捲走嬰兒車釀成子死母重傷一案,涉案香港司機昨在深圳被起訴故意殺人罪,起訴書揭露冷血司機目擊活生生嬰兒卡在車底嬰兒車內,不但無理會,反而加速駛離現場,更多次扭軚企圖拋甩嬰兒車,嬰兒最後墮地被多輛車輾剩少許肉碎。被告初步認罪,押後宣判。傷心欲絕的男嬰家人聽審後以德報怨稱﹕「希望他不要被判死刑。」7 m5 p# t1 Q- H; U. m* G" E
嬰墮地被輾 剩少許肉碎/ Z0 q* l+ H/ F, _+ Y* e
被輾斃3月大男嬰名叫周孟麟,警方在距現場1公里塘朗山隧道內找到4両重嬰孩肉塊,核對嬰兒車上布墊和布沙路車禍現場血漬,再與男嬰父母DNA核對後,確認男嬰身分。臉容憔悴的男嬰父母、祖父母及伯父昨晨互相攙扶到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聽審,各人均表示,雖然司機明顯故意殺小麟兒,但不願意看到他被判死刑。
3 ?1 x7 f% L8 a# h, v+ X肇事的32歲司機梁冠彪,是香港一間運輸公司的司機,有藏有違禁武器等案底,昨日有十名親友到法院。因案件嚴重,法院邀請十多名深圳市[url=]人大代表
- \8 y- _& K! p6 n5 y" g7 r[/url]到場旁聽,其中一名女人大代表黃翔表示,開庭時被告態度良好,主動向男嬰家人道歉,並賠償21萬元,她相信法院不會判他死刑。
0 @) W+ t: x0 n: ^# m直接間接殺人 判刑差距大
6 G7 [! Y  A/ G( B5 e代表周家的律師史聞紅表示,被告在法院上承認車禍罪名,但否認直接殺人罪,相信因為直接及間接殺人兩罪的判刑差太多,前者可判死刑,後者最高判無期徒刑。辯護律師應會為被告求情,希望法院能以間接殺人罪名來判刑。# ~/ z. J, D: G( Y4 p2 R! C
起訴書首披露,梁冠彪今年4月25日清晨駕駛掛有中港車牌大貨車,在龍崗布沙路南灣錦航酒店路段時,因打瞌睡,右車頭撞及路邊低壆後,再撞傷路邊女子黎雲,載有3月大兒子的嬰兒車卡在貨車車頭。目擊者稱司機沒有停下,繼續前行。
% @/ d5 r/ @  Z& l" S* x' `S形行車 圖擺甩嬰車
, U- U" M" y; p* k後來,貨車駛至布沙路匯佳百貨路段燈位時,多名目擊者告知梁,說車底拖掛著一輛嬰兒車,車上嬰兒手腳仍在活動,還有流血。有人稱梁冠彪曾下車彎腰察看,確認後漠然起身,其間車底傳來嬰兒悽慘的嚎哭聲,梁無動於中,駕駛貨車逃逸。
+ O; g4 V2 [' V4 J  T/ M其後,梁又以左右擺動S形來行駛,企圖將車底嬰兒車及嬰兒甩掉。一名特意來聽審的深圳律師表示,起訴書以上的描述都證明司機是知道卡著內有嬰兒的嬰兒車,但相信法院判刑時,亦會考慮司機是自行投案。, j  ?$ ?% H/ ^" x9 F2 i/ Z% b7 H
明報記者 黃雄 深圳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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